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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对拟升级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和监理甲级企业实行“一对一”指导服务的通知(桂建

发布于:2017-08-22 10:26:07 | 文章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作者:boaosoft | 已浏览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培育我区高等级资质建筑行业企业,不断提升我区建筑业发展水平和竞争能力,促进我区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我厅决定对2017—2018年拟升级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和监理甲级企业(详见附件1—附件3)实行一对一指导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我厅成立企业资质升级一对一指导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服务和协调解决企业资质升级中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厅长杨绿峰、叶云担任,成员由厅建筑市场监管处、行政审批处、人事教育处、科学技术处、勘察设计管理处主要负责人组成,具体工作由厅建筑市场监管处会同厅行政审批处共同负责。

二、服务措施

(一)对拟升级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的服务措施

不定期深入企业开展调研;

针对企业需求,不定期组织资质升级培训;

指定专人实施一对一帮扶,对企业资质升级急需解决的问题进行协调;

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指导。

(二)对拟升级施工总承包一级和监理甲级资质企业的服务措施

每半年组织1次资质升级培训,进行统一指导;

不定期召开座谈会,对企业资质升级急需解决的问题进行集中帮扶;

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指导。

三、工作要求

(一)我厅对拟升级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企业以及监理甲级企业实施专人负责制度,将每一家企业对应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员。

(二)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也应加强对本辖区纳入我厅指导服务名单企业的帮扶,积极指导和帮助协调解决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纳入我厅指导服务名单位的企业应每季度书面报送一次资质升级进展情况和需协调解决的问题清单到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同时报送电子版)。对于本次未纳入名单但近两年有意向升级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企业以及监理综合、甲级资质的企业,可随时向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书面申请纳入帮扶名单。

联系人:莫冰,联系电话:0771—22602222260138(传真),电子邮箱:gxjstjgc@126.com

附件:⒈ 2017—2018年拟升级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名单

2017—2018年拟升级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名单

2017—2018年拟升级监理甲级资质企业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811


 


附件1

20172018年拟升级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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