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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举办第九届广西建设工程质量论坛暨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样板观摩会的预通

发布于:2017-08-22 10:26:06 | 文章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作者:boaosoft | 已浏览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建质〔201757号)的要求,我厅于20173月启动了住宅工程质量用户满意度4年专项提升行动。为做好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以及用户满意度提升先进经验交流,提高我区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确保住宅用户满意度提升目标的实现,我厅初步定于201792224日在钦州市举办第九届广西建设工程质量论坛暨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样板观摩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主办、承办和协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二)承办单位

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广西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协会。

(三)协办单位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钦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二、会议主要内容

(一)新形势下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模式构想;

(二)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经验交流;

(三)建筑业市场诚信信用评价体系研究;

(四)装配式建筑的发展;

(五)EPC总承包模式的应用与发展;

(六)BIM技术在工程上的应用与发展;

(七)样板工程现场观摩。

三、会议时间

会议分两期进行,每期会期1天。

第一期:922日下午报到,923日开会、现场观摩。

第二期:923日下午报到,924日开会、现场观摩。

具体分批安排待报名后另行通知。

四、参会人员

(一)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人员。

(二)各市、县(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技术人员。

(三)工程施工企业(分公司可另派人参加)、工程监理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工程项目较多的建设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

以上人员均可自愿报名参加。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二)为统计参会人数、印制有关资料,请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通知辖区内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统一组织人员报名。请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局)于910日前将报名汇总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邮箱:1649365916@qq.com;联系人:罗丽;联系电话:07712843001(兼传真)。

(三)与会人员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附件:报名汇总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811


附件:

                       (县、区)报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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