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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清理造价工程师违规“挂证”的通知

发布于:2017-06-01 09:22:46 | 文章来源: | 作者:boaosoft | 已浏览

桂建标〔2017〕13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清理造价工程师违规“挂证”的通知》(建标造函〔2017〕7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市要积极做好清理造价工程师违规“挂证”的政策宣传工作,引导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注册造价工程师自觉遵守《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规定。

    二、各企业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违规“挂证”的,要及时整改,做好违规“挂证”造价工程师的转注、注销工作,以保障企业的正常执业。

    三、各市要加大监督力度,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行为动态管理,对“挂证”注册投诉举报要及时查清情况,并将查核情况报送我厅标准定额处。

    联系人:陈征,联系电话:0771—2260357。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