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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2014年度国家级工法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于:2015-06-10 08:50:35 | 文章来源: | 作者:boaosoft | 已浏览

 

桂建管〔2015〕50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各相关施工企业: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2014年度国家级工法申报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15〕350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为了做好今年国家级工法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已获得2013、2014年度广西自治区级工法(见附件2),且符合国家级工法申报条件的主要完成单位均可自愿申报。

    二、对于主要完成单位为2家的自治区级工法,只能由1家企业申报,申报企业须征得其他的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同意,并提交《工法申报无争议声明书》(见附件3)。

    三、超过有效期的国家级工法要重新申报的,按照新申报要求执行。

    四、申报材料按《通知》要求,书面材料一式三份(正本一册、副本二册);反映工法实际施工的工艺流程、操作要点及关键技术原理的视频(或自动播放的PPT)光盘一份(不超过5分钟)。

    五、其他要求

    (一)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负责通知本辖区内的工法主要完成单位参加申报。

    (二)提交申报材料时间在2015年6月15日前,逾期不受理。

    (三)申报材料受理后,按《通知》要求,经专家评估审核,择优推荐,发放用户名和密码。

    (四)2013~2014年度国家级工法申报具体工作委托广西建筑业联合会负责。

    联系人:余阗,杨景民;联系电话:0771—5710107(兼传真),0771—2260105(兼传真);联系地址:南宁市竹塘路18号米兰大厦一楼103室。

    附件:⒈ 《关于开展2013~2014年度国家级工法申报工作的通知》(可上网站http://www.mohurd.gov.cn下载);

          ⒉ 2013、2014年度广西自治区级工法名单(可上网站http://www.gxcic.net/下载);管50附件2-3.doc

           ⒊《工法申报无争议声明书》样本(可上网站http://www.gxcic.net/下载)。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