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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乐昭州商业中心工程施工招标(招标备案编号:HLZB1410011A)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公布

发布于:2014-06-27 09:58:51 | 文章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作者:boaosoft | 已浏览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规定
本工程预算经广西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审核,工程预算总造价为70237206.54元(其中:预算价64851157.92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1638418.21元,规费3004321.3元(其中:建安劳保费2484711.82元,其他519609.48元),税金2381727.32元)。

经业主调整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61598737.1元(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1512981.75 元,规费2865307.81元(其中:建安劳保费2373960.61元,其他491347.2元),税金2262687.98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高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投标。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

现按桂造价【2011】6号文规定备案,予以公布,请投标人复核。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未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 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招标人:桂林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桂林市国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4 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