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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浦县建设工程咨询服务中心合浦县第四中学公共租赁住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政采(工)2014113】

发布于:2014-06-27 09:58:51 | 文章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作者:boaosoft | 已浏览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合浦县第四中学公共租赁住房工程已由合浦县发展和改革局合发改字[2014]1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合浦县第四中学,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合浦县第四中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合浦县第四中学公共租赁住房工程
项目编号:政采(工)2014113
建设地点:合浦县第四中学校园内
建设规模:1931.76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320.94万元
要求工期:190日历天
招标范围:经评审备案的施工图范围内容,详见施工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有关条件。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6月24日~7月1日8:00—12:00,15:00—18:00,在合浦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合浦县政务中心六楼)报名
4.2 报名资料: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如下证件材料到以上地点报名,须携带如下证件复印件(一式2份,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报名);(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企业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6)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7)项目经理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8)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关于投标人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9)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和造价员)具有相应的上岗证;项目经理及五大员的2014年1-3月的养老保险个人对账单;(10)提供企业进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库基本信息页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4年6月24日~7月1日8:00—12:00,15:00—18:00,在合浦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合浦县政务中心六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200元/份。图纸押金1000元/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4年7月16日9:30时正,地点为合浦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合浦县政务中心六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222.216.4.8)、《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北海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http://www.bhcetc.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合浦县第四中学

地 址:合浦县还珠南路

邮 编:536100

联系人:郭松强

电 话:0779-7190896

招标代理机构:合浦县建设工程咨询服务中心 
地 址:合浦县廉州镇爱卫东路8号 
邮 编:536100 
联 系 人:张罗丰 
电 话:0779-7206381
传 真:0779-7206381

 

 

201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