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规范 > 文件规范 > 详细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2016年上半年全区建筑市场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桂建管〔201

发布于:2016-06-14 12:26:56 | 文章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作者:boaosoft | 已浏览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6年上半年全区建筑市场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的通知》(桂建管〔201619号)部署,2016420日至429日,我厅组织开展了2016年上半年全区建筑市场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共随机抽查了14个设区市以及所辖的39个县(市、区)共134个在建项目。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36个、商品住宅工程59个、公共建筑37个、学生公寓1个、市政基础设施工程1个。工程总建筑面积556.97万㎡,总造价92.01亿元。共发出停工整改建议书75份、隐患整改建议书59份。同时,随机抽查了72个招标代理项目,共发出招投标整改建议书24份。

本次检查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领导重视,我厅厅长严世明专门就检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副厅长杨绿峰全程指导检查工作;二是内容全面,涵盖了建筑市场、招标投标、勘察、设计、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案件查处等七个方面的内容;三是重点突出,对三包一靠行为、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招标文件范本制度、重大危险源监管、建筑起重机械管理等进行重点检查;四是标准明确,严格执行《厅本级建筑市场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处置标准(试行)》(桂建管〔201617号);五是要求严格,对所有受检项目发出了整改指令,其中责令停工整改比例为55.97%;六是重视反馈,共召开14场检查反馈会,所有专家反馈意见和点评均以PPT形式展现,图文并茂,直观明了,提高了主管部门和企业对存在问题的认识,也促使整改工作更顺利、更彻底。

二、好的方面

对于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筑市场、招投标、勘察设计、质量安全等建设过程各环节,大部分设区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管工作基本到位,案件查办、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大部分在建工程的施工现场基本能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施工管理,工程质量安全总体受控。

(一)各地高度重视层级监督检查。百色、河池2市部门主要负责人与检查组进行了工作沟通;北海、钦州、防城港、河池、贺州、玉林、来宾等7市部门分管领导陪同参加了建筑工地的检查;14个市的部门分管领导均汇报了本地工作并参加了检查反馈会。

(二)各县区认真履行招投标监管职能。本次检查仅对县域招投标监管工作开展了检查,从总体上看,绝大部分地区履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监管职能基本到位,具体表现在:未发现超资质承揽招标代理业务现象;绝大部分地区能认真执行2014年版招标文件范本和开标刷卡、中标锁卡制度;所检项目招标文件发售日期均不少于5日,开标日期距公告发出时间均不少于20日;所检项目均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未发现恶意不退还现象;各地积极引导企业重视并适应营改增后的招投标工作。此外,市级的招投标电子化水平不断提高。南宁市2016年施工监理电子招投标覆盖率由2015年的50%提高到90%以上,每个施工标平均报名企业为24.79家,比未实施电子招标时增加了41.9%,企业参与度明显提高。截至20151231日,北海市共完成电子招投标项目412个,平均评标完成时间小于3小时。柳州、百色、崇左3市今年以来国有投资项目已实现电子招投标常态化。防城港、梧州、河池等3市拟于年内正式投入电子招投标试运行。

(三)监督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20149月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以来,我厅共督办督查案件103起,各地积极开展了调查,其中立案83起、完成处罚59起,共处罚金1132.61万元。百色市成立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综合执法小组,提高了办案效率。

(四)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取得一定成效。全区建筑市场秩序较两年前明显规范,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三包一靠违法行为查出率明显下降;企业加强了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劳动合同社保工资发放管理、材料设备采购租赁合同及票据管理、工程分包合同及资金管理,总部管控能力明显增强;工程建设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两书一牌制度执行较好,新开工工程两书的执行率达到100%,新竣工的工程设立永久性标牌的执行率达100%

(五)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有序开展。各市高度重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能认真贯彻落实2016年全区建筑市场监管工作会议暨第一季度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精神,按照严管重罚  惩防并举的工作要求,签订责任状分解年度工作目标,突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加强对严管工程和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各地在建筑市场行为、招投标行为、施工和监理单位履职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详见附件1

四、处理意见

对受检项目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均已责成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出书面执法文书,要求责任单位限期落实整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对本次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和从业人员作出如下处理:

(一)挂牌督办。对涉嫌存在三包一靠行为、涉嫌无证施工、拒不整改的33个工程、39家有关责任单位(见附件2)进行挂牌督办。请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予以立案查处,并于2016630日前向我厅报送查处情况,我厅将对查处情况另行通报。特别要求凤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柳江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认真落实监管责任,指导辖区内的凤山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凤山县福利院敬老楼工程、柳江县新兴农场场部棚户区A地块危旧房改造工程59#61#楼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各方责任主体,切实做好重大质量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该加固的加固,该拆除的拆除,验收不合格的坚决不允许投入使用。

(二)责令整改。截至2016517日,有17家施工企业、9家监理企业虽提交了整改报告但施工现场重大质量安全隐患仍未消除,或者虽然提交了整改报告但仍然有3条及以上质量安全隐患未整改完成,视为整改不落实,予以全区点名通报批评(见附件3),责令继续整改;暂停上述施工、监理单位在广西参加建设工程投标和承揽业务资格30日,从本通报印发之日起执行;暂停投标和承揽业务资格期间锁定上述施工、监理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整改期满后合格的,由我厅另行发文恢复投标和承揽业务资格;整改不合格的将加重处理。

(三)通报批评。在本次检查中,共有32家建设单位、55家施工企业、37家监理企业、5家招标代理企业(见附件4)虽然已按时提交整改报告但尚有12条质量安全隐患未整改完成,或者虽然完成整改但检查时由于存在无证施工、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而受到责令停工整改的处理。为达到教育目的,予以全区点名通报批评。各地不得依据本通报对上述企业作出限制投标、停止验收等处理。

(四)停止执业。在本次检查中,共有35名执业人员(见附件5)明显履职不到位,导致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存在较多质量安全隐患,予以全区点名通报批评,责令整改;暂停在广西执业资格90日,从本通报印发之日起执行;停止执业期间,锁定上述人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同时,责令上述人员目前所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工程,从本通报印发之日起立即更换相关人员,更换手续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报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暂停期满后,应持变更手续到我厅办理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解锁手续。

附件: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