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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举办2016年无障碍环境建设培训班的通知(桂建标〔2016〕18号)

发布于:2016-05-25 09:46:05 | 文章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作者:boaosoft | 已浏览

桂建标〔2016〕18号

 


各设区市、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市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 “十三五” 我区无障碍环境建设,贯彻落实《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十三五”无障碍环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建标〔2016〕10号)要求,经研究,定于2016年5月12日在南宁市举办无障碍环境建设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宣贯《广西“十三五”无障碍环境建设实施方案》;

    (二)专家讲解《无障碍设计规范》《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及广西专项图集《无障碍设施标准设计图集》。

    二、参加人员

    (一)各设区市、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市政公用管理局分管领导及业务科(股)室负责人,质量安全监督站业务干部各一名。

    (二)邀请无障碍环境建设成员单位玉林市、来宾市、鹿寨县民政局、老龄委、残联、工业和信息化局业务干部各一名参加。请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邀请。

    (三)部分建设、设计、施工、监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各一名。

    (四)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管处、设计处、城建处、规划处及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业务干部各一名。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16年5月12日9:00—17:00,会期1天(上午8:30开始签到)。

    培训地点:南宁市金湖北路58号广西建设五象大酒店4楼会议室。

    请参加培训人员于5月11日下午15:00—17:30到南宁市金湖北路58号广西建设五象大酒店一楼大堂报到。驻邕单位可于5月12日上午8:50前直接在会场门口签到并领取材料)。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培训班委托广西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具体承办。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与会人员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二)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及时落实参加培训人员,于5月6日前将会议回执传真或发送电子版至我厅标准定额处。

    联 系 人:康勇、刘丽丽、李妍娇

    联系电话:0771—2260359、2260357

    传    真:0771—2260359

    电子邮箱:gxbzdec@163.com

    附件:2016年无障碍环境建设培训班回执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4月29日

附件

2016年无障碍环境建设培训班回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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