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规范 > 文件规范 > 详细

关于韩佩金等2位同志任职的通知(桂建人〔2016〕17号)

发布于:2016-04-06 09:11:59 | 文章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作者:boaosoft | 已浏览

桂建人〔2016〕17号

本厅各处(室):

    经研究决定:

    韩佩金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法制处(稽查执法局)副主任科员。

    陆春竹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科员。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