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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恢复钦州市市政工程公司等13家企业在广西参加工程投标活动资格的通知(桂建管[2015]69号)

发布于:2015-08-10 10:26:51 | 文章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作者:boaosoft | 已浏览

桂建管〔2015〕69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招标办:

    在我厅组织开展的2015年上半年全区建筑市场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中,钦州市市政工程公司等13家企业(名单详见附件)分别被责令整改、暂停投标活动资格。现该13家企业已经整改并经有关部门复查合格,我厅决定,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恢复上述13家企业在全区范围内参加工程投标活动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整改合格企业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7月31日

附件

整改合格企业名单

1. 钦州市市政工程公司

2. 福建省长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 江西省第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4. 广西荣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 中城建第六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6. 通号工程局集团湖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7. 广东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8. 江西雄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9. 福建省龙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0. 广西泰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1. 广西亿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2.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3. 南宁鑫之诺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