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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赖华科等5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桂建人[2015]41号)</font></strong></br></br> 桂建人〔2015〕41号</stron

发布于:2015-06-29 09:01:16 | 文章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作者:boaosoft | 已浏览

本厅各处(室):

    经研究决定:

    赖华科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计划财务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相应的职务待遇)。

    梁一宁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计划财务处调研员、内审办主任,免去其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计划财务处副处长职务。

    免去田有凤同志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内审办主任职务。

    刘哲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相应的职务待遇)。

    陆翔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相应的职务待遇)。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