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 > 其他招标 > 详细

广西华锡集团高峰公司七水硫酸锌(第二次)采购项目

发布于:2018-10-22 10:02:43 | 文章来源:广西招标网 | 作者:广西招标网 | 已浏览

广西华锡集团高峰公司七水硫酸锌(第二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华锡集团高峰公司七水硫酸锌(第二次)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发布招标公告,合格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HXZB-高峰(CG)-2018067

招标范围七水硫酸锌采购见下表。技术要求: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品牌

1

七水硫酸锌

锌Zn≥21.%,砷AS≤5Pm,铅≤20PPm,镉≤40PPm,水不溶物water insoiubie≤0.05% 

100

金辉牌

采取指定品牌的方式进行招标采购。因公司仓库库容受限,要求供应商按需送货。

供货地点:高峰公司机动科仓库

合同估价:8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所采购物资。

3.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现场或电话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1019日至20181023每日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双休除外),由潜在投标人到广西高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董军处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报名者,请于20181023前,每日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由潜在投标人到广西高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董军处领取招标文件,或提供电子邮箱发送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10月2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在广西高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开标现场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分法。

8. 投标人需在高峰公司财务科缴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投标人应于截标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帐、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不接受以个人名义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交至开户名称:广西高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河池市南丹县大厂支行;帐号45001698851050502887。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om.cn/index.html、广西招标网http://www.guangxibid.com.cn/、华锡集团门户网站:http://www.china-tin.com/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人:广西高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址:广西南丹大厂镇

   编:547205

人:        话:13607781773

电子邮箱:gfkyqg105@vip.163.com 

 

2018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