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横县峦城镇杨村红陶制陶工艺文化产业项目建设 已由 横县财政局 以财政审批计划编号:G201809100019备案,并经2017年12月13日《桂财农村[2017]34号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试点资金的通知》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横县峦城镇杨村经联社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项目招标编号: GS(6)2018084YHX
报建号(如有): /
建设地点:横县峦城镇杨村
建设规模:横县峦城镇杨村红陶制陶工艺文化产业建设项目原料堆场、抽水泵房、配电房、炼泥车间、液化车间、液化车间水电、炼泥车间水电等施工。
工程造价:人民币118.3万元
要求工期: 60 日历天,定额工期 60日历天
招标范围:原料堆场、抽水泵房、配电房、炼泥车间、液化车间、液化车间水电、炼泥车间水电等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括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房屋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设工程 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3.6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9 月 29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nnggzy.net/gxnnhy)完成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参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办事指南中的“投标人网上报名指南”。
5.1凭招标人发出的《投标邀请函》于 2018 年 9 月 29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2 日通过以下方式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需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广西北部湾银行网上支付系统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操作指南详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发售招标文件管理办法》及门户网站办事指南)。潜在投标人文件费支付成功后,凭“投标报名确认单”和“网上缴费回执”到横县横州镇茉莉花大道国泰综合大楼2号楼3楼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招标文件窗口领取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本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10 月 22 日 15时00 分,地点为 横县横州镇茉莉花大道国泰综合大楼2号楼3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预付款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 见施工合同 ,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 见施工合同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西政府采购网、南宁市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网同步发布。
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横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0771-7233567)
招 标 人:横县峦城镇杨村经联社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
设备招标中心
联 系 人:覃永健 联 系 人: 傅荣、韦吉
电 话:13557587852、0771-7222309 电 话: 00771-2804614、2808057
招标人:横县峦城镇杨村经联社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8年 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