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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华锡集团南丹片棚户区改造暨职工安居小区工程设备用房工程施工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于:2018-09-04 15:45:50 | 文章来源:广西招标网 | 作者:广西招标网 | 已浏览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华锡集团南丹片棚户区改造暨职工安居小区工程设备用房工程施工【GS(BH)2018008J,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业主自筹及职工集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广西河池市南丹县城关镇车马社区

建设规模:为使设备集中管理,拟为小区建设独立设备用房,总建筑面积约437.03m2,建筑层数:地上一层,地下一层。

招标上限控制价:165.088173万元

要求工期:  75 日历天

招标范围:广西华锡集团南丹片棚户区改造暨职工安居小区工程设备用房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3. 竞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竞标标人须符合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2 业绩要求:要求投标人2015年1月 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已完成的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合同价格在20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核查)。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竞标报名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4.1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17日至2018年8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5:00 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被授权委托人出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业绩证明材料(以上材料为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南宁市七星路135-2农垦大院综合楼600室)进行现场报名。

4.2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图纸800元/套。

5.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2018年9月 4日15时00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大厅(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磋商响应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交款银行底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参加,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招标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广西柳州桂中大道9号华锡大厦      地址:南宁市七星路135-2农垦大院综合楼600室

联系人:袁工                             联系人:覃乙凌 

电话:0772-2625195                       电话:0771-2858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