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广西机动车辆牌照证件制作印刷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号牌冲压机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号牌冲压机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HCA(3)2018093G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号牌冲压机6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84万元整(14万/台)。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登记(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登记的),注册经营范围满足本次采购需求的供应商;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4.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8 月 31 日至2018年 9 月 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下午15 时00分至 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来报名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212室)进行报名。
2.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报名者,请于2018年 8 月 31 日至2018年 9 月 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00分至12时,下午15 时00分至17时30分,由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212室)购买招标文件:⑴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材料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
3.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3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6000元整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帐户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宁分行营业部
账 号:771901423310201
到账查询电话:0771-2807107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 9 月 20 日9时3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 9 月 20 日9时30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网上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招标网。
十一、联系事项:
1. 采购人名称:广西机动车辆牌照证件制作印刷中心
地址:广西南宁市兴宁区望州路304号
联系人:肖萍
联系电话:0771-5665926
2.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项目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0771-2807659
2018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