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南宁市体育场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宁市体育场田径灯光综合改造项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南宁市体育场田径灯光综合改造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CA(6)2018191GNN
三、采购项目的标段划分:
南宁市体育场田径灯光综合改造项目。
本项目一个标段;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55.904680万元。
最高限价:255.904680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政府采购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桂政发【2015】78号)。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专业或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供应商在投标时应如实提供有关信用的书面声明。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自2018年8月13日起至2018年 8月17日正常工作时间,法定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南宁市良庆区南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投标单位登入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广西北部湾银行网上支付系统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打印“投标报名确认单”、“网上缴费回执”、有效的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报名现场核查)及投标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在报名时间内至发售地点递交后办理报名及文件购买手续,上述资料属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须足额交纳);
投标单位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形式交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小微支行,银行账号:8000947765666615184637 )。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9月4日 9 时3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安排见9楼电子显示屏),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9月4日 9 时 30 分,在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安排见9楼电子显示屏)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一、网上公告: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南宁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网。
十二、联系事项:
1.招标人名称:南宁市体育场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62号
联系人:马祥记 联系电话:0771-2191345
2.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项目联系人:宾工 联系电话:0771-2808057
3.监督部门: 南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电话0771-2189091)
招 标 人 :南宁市体育场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