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河池市宜州区土地整理中心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规定,项目已经具备采购条件,现拟对宜州市第三期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子项目-河池市宜州市刘三姐镇三合社区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监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宜州市第三期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子项目-河池市宜州市刘三姐镇三合社区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监理;
二、采购项目编号:FC(HC)2018011JYZ;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本次采购内容为: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工程的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期为:工程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人民币肆拾陆万陆仟伍佰元整(¥466500.00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政府采购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六、竞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能力。
3、拟投入的项目总监必须持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专业为水利工程类或市政公用工程类专业)。
4、信誉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7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信用登记名单和信息变更登记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8〕1号)或《关于印发2016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6〕536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信用登记信息变更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6〕534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5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6〕46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信用登记信息变更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6〕47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4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97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3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34号)或《2013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登记信息变更的通知》中推荐的单位。不接受被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通报信用登记被评为D级的单位报名。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不接受存在以下任一种情形的项目总监:1.在广西行政区域外有担任项目总监的在监项目;2.在广西全区范围内已经担任项目总监和已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总监的工程总数达到3个的)。(注: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放在投标文件中)
备注:宜州市第三期整县推进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共分为4个子项目,分别为:河池市宜州市刘三姐镇三合社区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监理、河池市宜州市屏南乡合寨村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监理、河池市宜州市同德乡塘上村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监理、河池市宜州市福龙乡宜州村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监理;本次招标子项目为:河池市宜州市刘三姐镇三合社区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监理,竞标人对本项目的4个子项目投标数量不受限制,但只允许中一个项目,如竞标人在本次招标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不再推荐其为其他子项目的第一候选人(如同一投标人同时被推荐为第一招标候选人则其选取顺序按子项目开标时间先后顺序选取)。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竞标人不得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供应商在竞标时应如实提供有关信用的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七、竞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宜州市第三期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子项目-河池市宜州市刘三姐镇三合社区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监理
项目编号:FC(HC)2018011JYZ
建设地点:宜州市刘三姐镇三合社区
竞标内容: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工程的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肆拾陆万陆仟伍佰元整,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八、竞标截止时间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7月6日上午10时30分.
九、截标地点:河池市金城江区金旅大厦7楼701室(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十、购买谈判文件时间、地点、注意事项:
1、时间:2018年7月2日至2018年7月5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地点:河池市金城江区金旅大厦7楼701室(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3、谈判文件:每本25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联系电话:0778-2288839
5、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未三证合一的必须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盖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十一、竞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河池分部
开户银行:河池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中分社
银行账号:703912010102590218
交纳形式:转账、电汇的形式;竞标保证金必须从竞标人基本账户转至以上指定银行账户,竞标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不得迟于竞标截止时间前。
十二、竞标咨询:
项目联系人:苏工
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金旅大厦7楼701室
联系电话:0778-2288839 传真:0778-2288839
招标采购单位: 河池市宜州区土地整理中心
地址:宜州区中山大道
联系人:覃工;联系电话:0778-3188286
监督部门: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8-3188779
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
广西招标网(http://www.guangxibid.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8年 7 月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