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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武鸣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项目【FW(LG)2018019G】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于:2018-06-11 15:24:07 | 文章来源:广西招标网 | 作者:广西招标网 | 已浏览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武鸣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对南宁市武鸣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南宁市武鸣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项目

2.项目编号:FW(LG)2018019G

3.项目投资:项目估算投资约2亿元

4.项目基本情况:

    4.1本项目招标内容为按照武鸣区燃气专项规划(2013-2030)完成管道燃气建设及特许经营,包括天然气门站建设、LNG气化站建设、城区市政管网敷设、庭院管网敷设、用户管道设施安装等。通过公开招标形式选择中标人,经报武鸣区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特许经营期限为自特许经营协议书签订生效之日起30年。

    4.2投标人中标后,需全盘接手南宁市中威管道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及广西万佳管道燃气有限公司在武鸣城区投资建设的管道燃气项目资产。

    5.特许经营地域范围

武鸣区所有行政区域(不含广西一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现有划定范围,详见附图)

6.特许经营项目的业务范围和要求:

6.1包括以管道输送形式向用户供应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并提供相关管道燃气设施的维护、运行、抢修抢险业务;燃气管网及配套设施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管理和维护;

6.2特许经营期间,出现对本项目所确定业务的代替或有相关天然气业务项目的增加情况,中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招标人应在申请提出后一个月内与中标人协商相关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对本协议约定的特许经营业务范围进行修改或扩充。

6. 项目进度要求:

    特许经营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投资企业必须按照协议内容完成项目建设。至2020年底,具备为城区3万户以上居民供气的能力,实施新建楼盘100%使用管道燃气,并且积极开拓已建未设管道燃气的住宅建筑用户,改造用户为使用管道燃气;至2025年底,具备为城区5万户以上居民供气的能力。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燃气企业

2.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含港澳台地区)注册设立从事燃气运营或投资的独立法人,截止至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或等值外币)(以出具《营业执照》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所公示信息为准)。

3.具有3年以上(含3年)投资、经营城市管道燃气项目的成功经验;(投标人或其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至少取得5个县级(其中含1个省会级或直辖市)及以上城市管道燃气经营项目且都已投入运营,并取得当地燃气主管部门核发的《燃气经营许可证》。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良好(以投标人或其母公司的银行资信或存款证明为准)。

5.有满足本项目需要的管道燃气技术、经营等管理人员;具有完善的经营管理体系,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应的技术队伍,至投标截止时间3年内未发生城市燃气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并有五个县级以上城市燃气主管部门的认可证明;

6.具有稳定并符合国家标准的气源保障及应急储备能力【提供投标人或其母公司与上游供气企业(指管输天然气、压缩天然气或液化天然气供应企业)签订的供气协议或有稳定合作关系的证明材料】。

7.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无行贿犯罪记录,且有效期限在发布招标公告后两个月内)。

8.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企业不能同时报名参与本项目。

三、购买招标文件所需提交材料:

有意向的企业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提供以下资料,于2018年611日至2018年615日(正常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的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205室(地址: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报名: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的,不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正反面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正反面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购买招标时文件必须提供)

(4)至少提供5家县级或县级以上已运营项目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燃气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其中必须最少有一个省会级(含首府、直辖市)的城市管道燃气项目;

(5)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证明无行贿犯罪记录,且有效期限在发布招标公告后两个月内)。

以上提及的证件或资料均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名后留下存档。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宁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771901423310201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18年7月2日 9:0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大厅(详见一楼大厅电子屏幕),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7月2日9:00分,在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大厅(详见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开标,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必须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保证金银行转帐底单原件(或网上银行电子凭证加盖单位公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必须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银行转帐底单原件(或网上银行电子凭证加盖单位公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七、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招标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宁市武鸣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南宁市武鸣区城厢镇标营新区起凤路3号兴武大厦605室

联系人:苏玉

电话:0771-6238910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联系人:廖工

电话:13211351893

监督部门:南宁市武鸣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纪律检查委员会

                             

 

 

招标人:南宁市武鸣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