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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火车东站出站口灯箱广告

发布于:2016-06-14 12:25:51 | 文章来源:广西招标网 | 作者:广西招标网 | 已浏览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关于

南宁火车东站出站口灯箱广告(GXZC2016-G3-0872-JGJD)

招 标 公 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605120012)批准,现就南宁火车东站出站口灯箱广告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就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南宁火车东站出站口灯箱广告

二、采购项目编号:GXZC2016-G3-0872-JGJD

三、采购内容及数量:

在南宁火车东站出站层商业区立柱共34根,进行广西旅游形象宣传,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50万元,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比例100%。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6月14日公告发布之时至2016年6月20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 ;下午15:00至17:30)。

2.发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南宁市纬武路165号407室)。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2万元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南宁桃源支行

银行帐号:0878 8612 0100 3040 13378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7月6日9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在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大厅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还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  地址:南宁市金湖南路24号

联系人:唐晓宁   联系电话:0771-5529197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联系人:李琪     联系电话:0771-2823798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西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电话:0771-5331544

十二、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6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