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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储备粮桂林直属库全州分库-新建储备仓项目附属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于:2015-05-19 10:26:54 | 文章来源:广西招标网 | 作者:广西招标网 | 已浏览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拟对中央储备粮桂林直属库全州分库-新建储备仓项目附属配套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中央储备粮桂林直属库全州分库-新建储备仓项目附属配套工程

项目编号:GS(5)2015007GQZ

建设地点:兴安县界首镇百里村

建筑规模: 约310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投资及自筹

招标范围:详见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必须同时具备):

⑴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注册建造师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且注册建造师证必须年检合格并获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⑵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申请;

⑶ 财务状况良好,能提供2011、2012、2013年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财务报表),信誉良好,无不良纪录。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 12 日—2015年 5 18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30,下午3:30至5:30,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携带以下有效证件资料报名: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及身份证、授权项目经理委托书原件、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本工程的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上岗证、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上述人员2014年1-12月份及2015年1-4月份在本单位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本项目公告期间由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出具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2楼205室(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进行现场购买(上述材料提交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复印件须与原件相一致,任何其他替代材料无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吴工   0771-2804614   0771-2804614(传)

六、公告发布网址: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招标网

 

 

招   标   人:中央储备粮桂林直属库全州分库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5年5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