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采购人南宁市三峰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就该单位的管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 项目名称: 沙江取水工程管材采购
二、 项目编号: HC(4)20140094G(重)
三、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 采购内容及数量:φ426×10螺旋钢管 约24000米
五、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2、 管材制造单位应具有质量管理体系、环保管理体系、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 2011-2013年度财务指标要求:管材制造单位:资产负债率≤60%,总资产≥6000万元,年销售额≥1亿元;经销商:年销售额≥5000万元。(提供2011-201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管材制造单位直接参与投标的,不受经销商财务指标要求的限制)。若经销商投标,需提供管材生产单位上述2、3条资料,并提供制造单位的代理证书或授权委托书。
六、 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 3月 4 日至 2015年3 月 10 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2、发售地点: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附楼一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
4、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料,证明其符合投标资格要求,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1)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本人购买的,还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投标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2011-201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3)管材制造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质量管理体系、环保管理体系、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011-201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4)经销商投标的,提供制造单位的代理证书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复印件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属于制造单位的资料的,还应加盖制造单位公章。所有资料提供原件核查。
七、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0万元
投标人应于2015年 3 月 24 日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电汇、支票、转帐形式(不接受现金形式)交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开户银行:光大银行南宁桃源支行,银行账号:087886120100304013378,并至中心财务室(201室)换取收据。
八、 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3 月 24 日9 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厅,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九、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 3 月 24日9 时00分, 在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厅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 网上查询网址:
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guangxibid.com.cn(广西招标网)
十一、 业务咨询: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联系人:廖工;电话:0771-2851243。
招标人:南宁市三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5年 3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