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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山县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3标段:蒙山县黄村镇黄村村等6个村土地整治项目、蒙山

发布于:2014-12-15 17:32:48 | 文章来源:广西招标网 | 作者:广西招标网 | 已浏览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蒙山县土地整理中心委托,对蒙山县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3标段:蒙山县黄村镇黄村村等6个村土地整治项目、蒙山县黄村镇百合村等4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批复文为桂国土资发【2013】48号,建设资金为自治区财政资金,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工程进行施工招标,特邀请有关单位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蒙山县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3标段:蒙山县黄村镇黄村村等6个村土地整治项目、蒙山县黄村镇百合村等4个村土地整治项目   

项目编号:GS(6)2014076GMS

    建设地点:本工程地址位于蒙山县黄村镇。

项目概况:蒙山县黄村镇黄村村等6个村项目建设规模为702.15公顷,项目总投资1255.76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1060.47万元;蒙山县黄村镇百合村等4个村项目建设规模为403.82公顷,项目总投资657.47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550.48万元。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投标人资格:
    第一、潜在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市政工程、公路工程中两个或以上,并具有三级或以上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第二、须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备案的单位,且不存在不良从业行为,并有类似工程业绩;第三、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况;第四、在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第五、近几年有较好的安全记录,投标当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和特大安全事故;第六、报名截止前在蒙山境内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记录(已清偿的除外,以蒙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为准);第七、每一个符合投标人资格的参建单位只允许对蒙山县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的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第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第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十、潜在投标人在报名前须到招标人处开具只参与蒙山县整县推进土地整治项目一个标段的投标证明,并在报名时上交证明原件,否则将视为不具备报名资格。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1年至201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报名前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企业除外)。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11年至2013年)有按合同工期完成的单个项目投资额为1000万元以上的土地整治工程施工业绩的(必须提供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确认文)。(2014年期间新设立的企业提供承接单个项目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土地整治工程施工合同)

信誉要求:1、没有有关部门停止或暂停其投标的处罚在案记录;2、近三年(2011年至2013年)无相关合同纠纷3、近三年(2011年至2013年)有较好的安全记录,投标当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和特大安全事故。4、报名截止前在蒙山县境内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记录(已清偿的除外,以蒙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局出具的证明为准)。

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持有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公路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投标人必须承诺若中标,施工期间不经招标人批准不得更换注册建造师。

其他要求:

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为本工程所需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投标人必须承诺若中标,施工期间不经招标人批准不得更换技术负责人)

其他主要人员资格:项目管理班子主要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预算员)必须持有相应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 施工期间不经招标人批准不得更换。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招标文件由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发售。

3.2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代表(简称报名人,下同)请于2014121520141219工作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到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联系人:胡工、王工;联系电话:0771-5539841、5678542、5559142。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②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及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③拟投入项目经理相应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五大员的岗位证书复印件。

④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五大员2013年全年及2014年1月至今以单位名义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⑤项目经理的职称证、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安全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⑥由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⑦区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经广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企业信息登记确认单。

⑧由蒙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投标单位在蒙山县境内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

⑨投标人近三年(2011年至2013年)按合同工期完成的单个项目投资额为1000万元以上的土地整治工程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确认文复印件。(2014年期间新设立的企业提供承接单个项目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土地整治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

⑩由招标人出具的投标人只参与蒙山县整县推进土地整治项目一个标段的投标证明原件。

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招标代理机构将当场审验资料,并只允许资料经审验合格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资料经审验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将被拒绝购买招标文件。

注:项目开工建设前,中标单位须将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证相应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五大员”上岗证的证书原件押给招标人,项目竣工后由招标人负责交还中标单位。

3.3标书费支付: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合格后,请将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费用存入或转账至招标人指定专用账户(不接受网汇、现金、信汇等方式,仅接受普通银行电汇或现金存款单)或持银联卡到交易中心刷卡支付。同时在汇款或存款单据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和招标编号。缴款以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的时间为准,请投标人注意银行存款、汇款到账时间风险。

3.4标书费金额: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图纸及技术资料费按规定另计。

3.5文件领取: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报名回执单,经核实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3.6标书费专用银行帐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宁万象支行

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2001 7301 0400 16605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0105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4.2开标时间、地址:201501059时30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广西招标网、梧州市人民政府网、蒙山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公告。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梧州市蒙山县土地整理中心

地址:蒙山县湄江中路118号

联系人:苏润凌      电话:0774-6289105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纬武路165号

联系人:傅荣        电话:0771-2848900、13707883211

   7、质疑与投诉

投标报名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报名回执单复印件。

8、交易服务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蒙山县政府采购监督办公室:0774-6287208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局:0771-2501293

 

招标人:蒙山县土地整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日  期:201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