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 > 其他招标 > 详细

进口烟叶动植物检疫熏蒸处理业务[HC(6)2014101G(重)]招标公告

发布于:2014-11-25 17:38:15 | 文章来源:广西招标网 | 作者:广西招标网 | 已浏览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拟对 进口烟叶动植物检疫熏蒸处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进口烟叶动植物检疫熏蒸处理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HC(6)2014101G(重)

招标内容:对招标人进口烟叶进行检验检疫熏蒸处理,具体项目要求及主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

服务范围:(1)进口烟叶服务点:南宁市武鸣县红岭库区临时安排的库房;熏蒸业务协议服务时间:2015年1月~2016年12月期间。(2)当年进口烟叶到库储存空间约11424.9立方米,具体熏蒸处理立方数拟当年进口烟叶实际储存空间为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

2.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2 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必须在100万元以上,主要负责人持有<安全资格证书>,并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2.3 投标人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磷化铝);

2.4 投标人禁止使用国家烟草专卖局停止使用的熏蒸器材进行熏蒸作业;

2.5投标人持有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颁发的《动植物检验处理资格证书》,及取得《考核合格备案书》等有效资格证书。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11 月 19 日至 2014年 11 月 2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00分至12 00分,下午1500分至17 00(北京时间,下同), 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及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的所有资料(以上资料均为复印件,要求加盖公章,否则无效)到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302购买招标文件。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不代办邮寄。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 12 月 11 9 00 分,地点为: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厅。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网www.gxzygygs.com、广西招标网www.guangxibid.com.cn上发布。

6.代理招标机构其他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 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邮        编:  530022 

  联   系   人: 傅工、严工

  电        话:0771-2848900

  传        真:0771-2848933

  开  户  银 行: 中国光大银行南宁桃源支行

  账         号: 087886120100304013378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4 年 11 月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