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拟对 真龙车间手包间恒温恒湿空调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真龙车间手包间恒温恒湿空调改造工程,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南宁市北湖南路28号
建设规模: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卷烟厂周转库4楼,包含一个生产车间和一个平衡仓库,生产车间建筑面积约957平方,高约8米,平衡仓库建筑面积约250平方,高约8米。
要求工期:30日历日
招标范围:包括南宁卷烟厂手包车间空气风幕机、除湿机、配电箱、回风管及冷凝水排水管等设备的采购、运输、支吊架安装和调试, 机械排烟系统的采购、安装及与消防系统的联动调试。(以该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为准)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要求具备消防安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⑴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⑵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⑶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11 月 13 日至2014年 11 月 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消防安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以上复印件资料,要求加盖公章,否则无效)到 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3楼302室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不代办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 12 月 4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网www.gxzygygs.com、 广西招标网http://www.guangxibid.com.cn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邮 编:530022
联 系 人:傅荣 、严卫红
电 话:0771-2848900
传 真:0771-2848933
开 户 银 行:中国光大银行南宁桃源支行
账 号:087886120100304013378
2014年 11月 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