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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县北四至黄村、大阳至平山、那当至江南四级公路工程(BT)项目(GTBD3G2014143)招标公告

发布于:2014-11-18 15:42:19 | 文章来源: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作者:boaosoft | 已浏览
本招标项目鹿寨县北四至黄村、大阳至平山、那当至江南四级公路工程( BT )项目已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源:本项目采用 BT (建设 - 移交)合作方式,建设资金由中标方先出资建成后移交业主。招标人为鹿寨县汇一联城市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鹿寨县汇一联城市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二、招标代理单位: 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 鹿寨县北四至黄村、大阳至平山、那当至江南四级公路工程( BT )项目
项目编号 : GTBD3G2014143
四、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公路工程招标项目共分为 3 个标段。具体划分: BT01 标段为北四 - 黄村(项目总投资 424 万元,建设里程约 5.4 公里); BT02 标段为大阳 - 平山(项目总投资 844 万元,建设里程约 11 公里); BT03 标段为那当 - 江南(项目总投资 925 万元,建设里程约 10.18 公里)。
三个标段分别按各标段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的内容招标,计划工期: BT01 标段为北四 - 黄村为 8 个月; BT02 标段为大阳 - 平山为 9 个月; BT03 标段为那当 - 江南为 9 个月 ( 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五、资金来源: BT 融资
六、工程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国区内注册、具备有效、年审合格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不得少于 3000 万元人民币;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含叁级 ) 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技术和融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 、项目经理: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质;
3 、投标人须满足《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与《柳州市路水运工程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即凡初次进入柳州市公路、水运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的施工企业,向柳州市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信用评价办)办理登记。否则,不得参加柳州市公路水运工程招标活动。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5 、投标人最多可对 2 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 1 个标段。
6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八、 BT 融资说明:
鹿寨县北四至黄村、大阳至平山、那当至江南四级公路工程( BT )项目采用施工 BT 模式,由 BT 方中标单位全额融资建设(建设期利息由 BT 方中标单位自行承担)。回购期 2 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扣除质量保证金 5% 后余款两年内分两次支付完回购款,最后一次付款由乙方法定代表人持结清民工工资和工程材料款等相关证明资料办理拨款手续。
注:为保证本项目能顺利进行,要求 BT 投标人在中标后与业主签订合同前,提交履约保证金合同总价的 10% ,汇入业主指定账户。如投资人在合同期内不能按工期完成合同价的 50% ,业主可视投资人违约,提前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本 BT 项目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为《公路工程预算定额》( JTG/T B06-02 — 2007 )和广西农村公路建设概预算编制补充规定(交基建发【 2007 】 52 号);投标控制上限价以经批准的施工图及预算建安工程费为依据(不计投资人承担工程施工期及回购期的投资利息)。最终的结算价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乘以确定的工程量清单单价为准。
九、 报名时间和地点: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11 17 日 ~ 2014 年1121 日 ,北京时间上午(法定节假日除外)9 : 00 — 11 : 00 、下午 15 : 00 — 17 : 00 。地点:鹿寨县汇一联商务楼 1 楼鹿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售价 250 元 / 份(不含 图纸费 ),售后不退。
十、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报名的需提供法人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提供运行资金证明:公司基本账户的资金存款证明(提供原件材料,不少于 项目总投资额 的 50% ,需提供银行咨询电话。)以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原件须与复印件相一致,任何代替证明材料无效。(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4 12 09 日上午 9 时 30 分;地点:鹿寨县汇一联商务楼 1 楼鹿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二、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招标人名称:鹿寨县汇一联城市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鹿寨县城南新区桂园路汇一联商务楼九楼
联系人:陆 工 电 话: 0772-6812166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柳州市河东路 1 号秀景园底层住宅区 5-10 号
联系人:王 炜 电 话: 0772-3263818 传 真: 0772-3263618
十三、信息查询: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www.chinabidding.com.cn)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 ( www.gxdot.gov.cn ) 、《鹿寨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网》 (zwfwzx.luzhai.gov.cn) 同时发布。
招标人:鹿寨县汇一联城市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司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4 年 1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