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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丹吾隘至东兰公路长乐连接线土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项目编号:XFZ.LW.S.2014-05)

发布于:2014-08-12 15:53:51 | 文章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作者:boaosoft | 已浏览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丹吾隘至东兰公路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丹吾隘至东兰公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桂发改交通[2014]2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公路建设资金和银行贷款等。项目长乐连接线工程招标文件已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备案,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长乐连接线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在评标阶段再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位于广西河池市东兰县境内,本项目起点LK0+000位于县道(X894)与五圩至东兰二级公路(G323)交叉口处,即隘洞经水河大桥东北岸(隘洞岸),路线沿县道(X894)旧路布线,途经板伦、纳乐、纳克、纳旺、提下、扳桑、坡老等村庄至长乐镇,再沿县道(X894)旧路往南一公里,止于县道(X894)与县道(X898)交叉口处,通过设置平面交叉与县道(X898)相接,终点桩号LK13+970.096。
技术标准:公路等级为二级,设计速度40km/h,设计荷载为公路-Ⅱ级。
本次招标工程路线桩号为LK0+000~LK13+970.096,全长13.970km。实际修建里程13.970 km,项目总投资约8200万元,本次招标工程计划工期18个月。招标的范围为:土建工程施工,包括路基、路面、桥梁、涵洞、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等。
本招标路段划分为1个标段,主要工程数量如下表:

合同号

起讫桩号

长度(公里)

土石方 (立方米)

水泥砼路面 (千平方米)

涵洞(米/道)

№1

LK0+000~L13+970.096

13.970

442860

108

783/52

本次招标的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最近5年中(所完成的项目的合同交工验收时间在2009年8月1日以后)具有以下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1.按一个合同段成功地完成过20公里(或以上)的二级公路或15公里(或以上)的一级或高速公路工程施工。
2.累计成功完成过40公里(或以上)的二级公路或30公里(或以上)的一级或高速公路工程施工。
(上述公路业绩中成功完成指工程经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通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信用评价等级属AA级、A级、B级和C级的企业,可对本工程投标;投标单位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2011年修订)的通知》(桂交基建发[2011]113号)及《关于公布广西公路建设市场公路施工企业2013年度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桂交建管发〔2014〕40号)的规定执行。按照桂交基建发[2011]113号和桂交建管发〔2014〕40号文件规定没有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到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自治区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办理登记手续,其信用评价等级按登记后的确定。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5 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6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9]123号文),施工企业未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政务公告“公路工程施工一级以上资质企业名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由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发售, 招标编号: XFZ.LW.S.2014-05 ,联系人:黄工、王工,联系电话:0771-55591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8 月 11 日至2014年 8 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持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点要求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介绍信,以及提交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成参考资料,图纸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从资金安全管理角度考虑,投标人的应缴现金款项须通过银行缴款。招标人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投标人自行携带全新U盘拷贝固化工程量清单。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可沿现有的南丹吾隘至东兰公路长乐连接线自行踏勘。
投标预备会时间: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可将所需提问的问题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招标人。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 9 月 1 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xzbtb.cn/gxzbw/)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7. 质疑与投诉
投标报名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报名回执单复印件。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53号交通设计大厦18楼1815室
邮 编:530029
联 系 人: 黄工 、李工
电 话:0771-5828361 传真:0771-2500235
电子邮件:xlgshyb@126.com
购买招标文件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宁万象支行
账 号:2001 7301 0400 16605
招投标服务单位: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邮 编:530028 联系 人:王 工
电 话:0771-5559142 传 真:0771-2610620
监督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广西南宁市新民路67号 电话:0771—2115001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局:0771-2501293

 

 

 

 

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004年 8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