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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325线东兴至那坡公路K109+000-K474+920选段路面中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项目编号:GXDX-SG-1401)

发布于:2014-08-06 16:41:49 | 文章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作者:boaosoft | 已浏览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关于S325线东兴至那坡公路K109+000-K474+920选段路面中修工程设计预算的批复》(桂路养函[2014]9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西公路管理局,招标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西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拨款等。项目招标文件已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备案。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在评标阶段再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于崇左市宁明县、凭祥市、龙州县、大新县境内。路线起点K109+000,途经爱店镇、友谊镇、水口镇、硕龙镇终点为K474+920,路线全长365.92km,建设里程100 km。
采用技术标准:全线路基宽7.5米,路面宽6米,沥青路面。
本次招标工程计划工期4个月。土建工程施工招标的范围包括路面等。
本招标路段划分为1个标段,主要工程量如下表所示:

合同号

起讫桩号

长度(公里)

1.5cm热沥青同步碎石封层(两油两料)

(平方米)

 

K109+000~K474+920

100

6000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各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及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二类乙级;各投标人应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对各标段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在最近5年中(所完成的项目的合同交工验收时间在2009年5月1日以后)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范围内完成过一项500万元以上的采用沥青面层的路面大中修工程项目(上述业绩中成功完成是指工程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通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信用评价等级属B级以上的企业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2011年修订)的通知》(桂交基建发[2011]11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关于印发广西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其等级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2013年度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桂交建管发[2014]40号)、《广西公路管理局关于公布广西2012年度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桂路养发[2013]539号)中查询,如查询没有投标人的评价等级的,投标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进行备案,其信用评价等级按备案结果确定。评价结果中广西公路建设市场及养护市场信用存在两个不一致的信用评价等级的,取信用低的等级。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由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发售。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8月4日至2014年8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联系人:黄工、王工,联系电话:0771-5678542、5539841、5559142)持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点要求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应为法定代表人),以及提交上述资料复印件(招标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标段数量不作限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但标段投标数量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自2009年5月(所担任职务的项目的交工验收时间在2009年5月1日以后)起至今至少担任过一个已交工的二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土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二级(或以上)执业注册建造师证(公路工程专业)和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B类证书)。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成参考资料,图纸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从资金安全管理角度考虑,投标人的应缴现金款项须通过银行缴款。招标人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投标人自行携带全新U盘拷贝固化工程量清单。
4.4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在本项目所授权标段整个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即购买招标文件、签署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议)必须为同一个人,不得更换,否则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4.5标书费支付:报名人在投标报名前,到银行以个人名义办理标书款支付或转账至下述专用银行账户(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及分标号);或持银联卡到交易中心刷卡支付。
4.6文件领取: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报名回执单,经核实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4.7标书费专用银行帐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宁万象支行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帐号:2001 7301 0400 16605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投标预备会时间: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可将所需提问的问题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告知招标人。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8月26 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1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xzbtb.cn/gxzbw/)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dot.gov.cn/)上发布。
7. 发布补遗书的方式
招标人如需要发布补遗书的,则在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xzbtb.cn/gxzbw/)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dot.gov.cn/)上发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各投标人,请各投标人注意查询,在收到补遗书通知后将确认回执传真至招标人,否则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补遗书。
8. 质疑与投诉
投标报名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报名回执单复印件。
9.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西公路管理局
地 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友爱南路26号
邮 编:530001
联系人:黄工、刘工
电 话:0771-3902504
传 真:0771-3132833
电子邮箱:ylk3132833@163.com
10. 交易服务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0771—2115001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局:0771-2501293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西公路管理局
2014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