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流市龙门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以桂水规计[2012]148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批复概算总投资818.79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以桂财建[2013]295号文下达了北流市龙门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投资计划215万元。项目法人为北流市龙门水电站,招标人为北流市龙门水电站,招标代理机构为 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玉林市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玉水招标备案〔2014〕26 号,现对该项目的机电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北流市民乐镇石垌村民乐河河段。 交货地点:北流市龙门水电站 。 招标范围: 北流市龙门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设计图纸及招标文件包含的水轮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电气设备及保护装置,其他辅助设备(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为2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1标段:水轮机、发电机、水轮发电机组设备采购,招标内容包括水轮机、发电机、水轮发电机组设备的采购及维护等。合同价估算约120.7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 2标段:电气设备采购,招标内容包括变压器系统、35KV配电装置、6KV配电装置、厂房用电系统、控制保护系统、直流系统等。合同价估算约216.06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 计划交货期限:合同生效后120天(日历天)内。 承包方式:单价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1标段: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生产水轮机、发电机、水轮发电机组的生产厂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产品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同类型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 2标段: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生产水利、水电自动化设备生产厂家。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同类型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 3.2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一年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1年~201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4业绩要求:有要求: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 1标段:近5年(2009年 ~2013年 )具有水轮机;发电机组同类产品生产销售及运行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 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②合同履约验收报告(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和用户对运行情况的证明材料。 2标段:近5年内(2009年1月至2013年12月底)具有类似水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生产销售及运行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 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②合同履约验收报告(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和用户对运行情况的证明材料。 3.5其它要求: 3.5.1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若有)、质量认证证书(若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若有)、强制认证证书(若有)等证件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5.2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验证并通过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指纹信息比对确认人员身份信息有效,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3.6查询要求:提供开标前1个月内北流市检察院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内容包括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以及委托代理人]未发现有犯罪行为记录。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条件:联合体各方都必须满足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 3.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评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发售。 发售时间: 2014年 8月11 日至2014年 8月 1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3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发售地点: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玉林分公司(玉林市广播电视局宿舍6幢10号)。 发售人姓名:梁春英 发售方法: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的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副本的打印件)或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委托代理人信息表、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如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打印件、本项目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打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相关证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或打印信息不全的或打印时间不是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的,拒绝购买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4.3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5.招标人定于2014年8月 16日17时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1)《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3)《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 (4)《广西玉林水利网》(http://www.ylswater.gov.cn); 7.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2014年 9 月 2 日上午 9 时 30 分在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玉林市广场东路844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公开开标。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流市龙门水电站 地址:北流市民乐镇容山路3号 联系人:周工 电话:0775-6667926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玉林分公司)玉林市广播电视局宿舍6幢10号 邮 编:537000 联系人:梁春英 电 话:0775-2698103、2698102(传真)
招标人: 北流市龙门水电站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二O一四年八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