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嘉园、龙湖景苑项目勘察第一次澄清公告
各投标单位:
“龙湖嘉园、龙湖景苑项目勘察”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改: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1分包“不允许”更改为“允许,分包内容要求:本项目现场钻探业务分包,分包单位须具有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工程勘察劳务类资质证书”。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更改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专家5人”。
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7)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工程勘察劳务类资质证书原件。(请于截标前提交原件验证,否则投标无效)”此内容删除。
4、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月24日9时30分”更改为“2019年1月29日9时30分”。
5、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相应条款相应改变,其余条款不变!
特此通知。
招标人:柳州市兴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