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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桂绿城·龙庭水岸二期(3#、5#-7#、13#、15#-22#楼及地下室)工程勘察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于:2018-08-21 10:16:44 | 文章来源: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 | 作者:boaosoft | 已浏览

项目名称

八桂绿城-龙庭水岸二期(3#5#-7#13#15#-22#楼及地下室)工程勘察(项目编号:GXYLG20184044-N

招标类别

其他项目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结构类型及规模

计划钻孔长度5343米,实际钻孔数量及深度需要根据最终平面图以及规范和设计要求布置

开标时间

2018817

公示开始时间

2018820

公示截止时间

2018823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基础勘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

212.00/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土木勘察检测治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185.00/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建材桂林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215.00/

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评标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招标人签发同意公示的第二天起计算。

异议受理部门

南宁市西部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陶工  (联系电话:0771-4950685

投诉受理部门

南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771-5535031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1.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