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市2014年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施工KWPD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兴市2014年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施工招标已由东兴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东兴市2014年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东发改规〔2014〕7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自治区补助以及地方财政配套,出资比例为约:25%、25%、5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东兴市2014年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施工招标;
2.2建设地点:东兴市中园B片08-2#和08-6#地块;
2.3工程规模:拟新建公共租赁住房2栋,每栋均为高6层,1单元,各建住房24套,共建48套,总建筑面积24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装修工程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等;
2.4项目总投资:约483.85万元;
2.5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装修工程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具体建设内容为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括的所有工程;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要求工期:18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已加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报名时提交按上述4.1款要求的资料,并携带所有原件核查。资料复印件必须与原件一致且均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以证书上注明的有效期为准,证书若已经过期或正在办理延续手续的不予承认,视为不符合报名要求,招标人不予受理。以上所有资格证件的公司名称必须一致,如果不一致的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并将以上材料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必须都为原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二份,并附加扉页目录及资料所在页号和文件中顺序页码,否则不予受理报名。
4.3本项目的招投标事宜只能由一个专职投标员办理,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变更为其他专职投标员的,需到东兴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办理变更备案。
4.4诚信卡里有专职投标员、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多个身份的,只能选择其中一个,不能身兼两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东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东兴市民族路121号住建局办公楼五楼)。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不含其它技术资料费),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东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东兴市民族路121号住建局办公楼五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专职投标员应本人提交投标文件,并持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专职安全员的配备应符合建质【2008】91号文要求)。
7.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index.htm);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http://www.gxcic.net/);防城港市工程招标造价信息网(http://www.fcgzbzj.com);东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栏。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东兴市民族路121号;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770-7681211。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康晨小区B28栋1楼项目部;
联系人:苏维寒;
联系电话:18707704721/0770-2885505(办);
传真:0770-2885508;
开户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
开户银行:防城港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港口营业部;
银行帐号:892612010101389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