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扶绥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六期(城南片区)已由扶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扶发改字[2018]10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扶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贷款融资、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扶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招标编号: FS(GG)2018002G
报建号(如有): 无
建设地点: 扶绥县新宁镇城南片区
建设规模: 项目拟规划总用地面积约为163939.45平方米(合245.909亩),拟新建棚户区改造住房3100套,配套商品住房700套,新建总建筑面积约为372000平方米,商业及配套服务建设面积23700平方米,其他公共基础设施配套设施约19800平方米(主要建设物业管理中心、小区道路、停车场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内容为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安装工程等。
合同估算价: 总投资184206万元,设计费估算价约:2100万元。
设计服务期限: 60 日历天,定额期限 90 日历天
招标范围:□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初步设计招标
√施工图设计招标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综合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近 年内(投标截止日前 个月)具有 个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指功能、规模等相近,以设计合同为准)。
3.3 财务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 无 。
3.4 信誉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 无 。
3.5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应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且是2018年3月至2018年 5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人员,属于事业单位的投标人提供人员编制证。
3.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无 。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 其他要求: 无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予 ☑不给予 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无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8 月 8 日至 2018 年 8 月 14 日,每日上午9时至 12 时00分,下午 15 时至 17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代表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三楼)购买招标文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8 月 30 日 15 时 00 分,地点为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五楼)。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递交,否则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综合评估法(设计方案招标) □综合评估法(设计团队招标)
详见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设计合同 。
√无
□有,要求采用以下技术:□装配式技术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www.gxzjt.gov.cn、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czjyzx.gov.cn、广西招标网www.guangxibid.com.cn发布。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扶绥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 联系电话:0771-7521999
招 标 人:扶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
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 扶绥县空港大厦 地 址: 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邮 编: 532199 邮 编: 530022
联 系 人: 陆工 联 系 人: 杜工
电 话: 0771-7533361 电 话: 0771-5824250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 址: 网 址: www.guangxibid.com.cn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光大银行南宁桃源支行
账 号: 账 号: 0878 8612 0100 3040 13378
2018 年 8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