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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德路(丰威路至金良路,利华路至那浪路)工程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于:2018-08-06 14:35:54 | 文章来源: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 | 作者:boaosoft | 已浏览

海德路(丰威路至金良路,利华路至那浪路)工程设计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海德路(丰威路至金良路,利华路至那浪路)工程设计

招标类别

设计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结构类型及规模

道路全长2750米,红线宽36米,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

开标时间

2018年07月31日

公示开始时间

2018年07月31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18年08月02日

中标
候选
人情

第一
中标
候选

单位名称

广西方泽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经理

安全员

 

投标报价

40.00000 %

工期

30 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第二
中标
候选

单位名称

广西华景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安全员

 

投标报价

40.00000 %

工期

30 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第三
中标
候选

单位名称

广西百纳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安全员

 

投标报价

40.00000 %

工期

30 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评标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招标人签发同意公示的第二天起计算。

异议受理部门

广西南宁当代丰耘投资管理公司  王翌  (联系电话:0771-5816944 )

投诉受理部门

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房产局(监督电话:0771-5816840)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1.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