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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为民办实事项目路网绿化、亮化工程(EPC)总承包

发布于:2018-07-30 14:52:43 | 文章来源: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 | 作者:boaosoft | 已浏览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防城港市为民办实事项目路网绿化、亮化工程已由防城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防城港市为民办实事项目路网绿化、亮化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防发改投资[2018]223号)、《关于防城港市为民办实事项目路网绿化和亮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防发改投资[2018]26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防城港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

建设规模:防城港市中心区A-9号路、将军山路、博拉暨大道、桃花湖街道路侧分带、交通绿岛、人行道树池及道路两侧绿化带、道路照明工程,实施总长度为5965米。

合同估算价:约2619.91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145天(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189月至20192月。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包括以下内容(1)总体方案设计及单体方案设计(2)初步设计、概算编制(3)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4)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道路侧分带、交通绿岛、人行道树池及道路两侧绿化带,道路照明工程施工;(5)设计施工实施过程管理,包括协助招标人办理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竣工试验、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档案管理、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

2.3本项目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本项目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①设计综合资质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及风景园林设计专项甲级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证书。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园林专业高级以上(含高级)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7 24 日至 2018 7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分至 12 00分,下午 13 30分至 16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7707室)进行现场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 2018 7 24 日至 2018 7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分至 12 00分,下午 13 30分至 1630分,由潜在投标人到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7707室)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 8 27 09 30 分,地点为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http://www.gxcic.net)、防城港市工程招标造价信息网(http://www.fcgzbzj.cn)、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fcgggzy.cn)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防城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站,电话:0770-2880589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防城港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西塔14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770-2292077    

邮编:538001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址:防城港市港口区珍珠路6号桂海东盟新城9605

    联系人:郭向龙

  话:0770-2821514                        

           

 

 

 

 

                               招标人:防城港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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