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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城乡一体化项目城东区支路工程(龟山路)供电线路迁移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于:2014-07-17 11:39:33 | 文章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作者:boaosoft | 已浏览

1.招标条件
玉林市城乡一体化项目城东区支路工程(龟山路)供电线路迁移施工监理已由玉林市玉东新区经济发展局以玉东经发规字[2009]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及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玉林市玉东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玉林市玉东新区财政局、玉林市玉东新区规划建设局已同意本项目招标文件备案手续,现玉林市城乡一体化项目城东区支路工程(龟山路)供电线路迁移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玉林市城乡一体化项目城东区支路工程(龟山路)供电线路迁移施工监理
2.2项目编号:YDCG2014068(HTFWZB-2014-068)
2.3建设地点:玉林市玉东新区
2.4建设规模:对玉林市城乡一体化项目城东区支路工程(龟山路)规划红线内220KV冠望线、10KV和兴线、10KV和兴线-和睦长冲公变支线、10KV鹿峰线、10KV鹿峰线金谷村支线、金谷村花卉基地公变及其低压线路、35KV潘芦茂高压线路进行迁移改造。
2.5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约355万元。
2.6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开始至工程质保期满为止。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玉林市城乡一体化项目城东区支路工程(龟山路)35KV以下供电线路迁移、220KV冠望线供电线路迁移合同及设计图纸(含期间设计变更)所规定内容的全部详细施工内容直至竣工验收质保期满全过程监理。若非招标人原因 (如征地拆迁问题),招标人有权变更工程范围及内容,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电力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诚信卡和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合格证书,符合桂建管﹝2011﹞8号文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7月10日至2014年7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 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广场东路844号美东小区2#楼)报名。
报名方式:由专职投标员刷卡报名。
4.2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4年7月10日至2014年7月16日(开始时间同招标公告的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 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在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广场东路844号美东小区2#楼),专职投标员持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30日10时30分整,地点为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广场东路844号美东小区2#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拒收。
5.3专职投标员应本人提交投标文件,并持专职投标员和总监理工程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ztb.gxi.gov.cn)、玉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www.ylctc.com)、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222.216.4.8)、中国玉林政府门户网(www.yulin.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玉林市玉东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玉林市体育中心游泳馆

邮 编:537000

联 系 人:吴工

电 话:0775-2699068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玉林市广场东路352号
邮 编:537000
联 系 人:黎工 
电 话:0775-2692809

 

 

 

201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