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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浦县公安局综合业务用房一期工程工程施工招标(招标编号:HLZB1403GLF003A)招标控制价(预算控制价)公布

发布于:2014-06-25 15:14:25 | 文章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作者:baweb188 | 已浏览

 

 

根据桂建管[2009]20号] 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
本工程预算由荔浦县财政局审核,工程预算总造价为5950541.71元(其中:预算价5215079.04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176668.29元,规费357568.34元,(其中:养老保险费188429.01元,失业保险费18518.12元,医疗保险费75364.47元,其他75256.74元),税金201226.04元)。
经业主要求,本工程招标预算控制价为5215079.04 元( 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
现按桂造价【2011】6号文规定备案,予以公布,请投标人复核。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预算控制价)未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 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招标人:荔浦县公安局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管理机构:荔浦县建设工程招标站
2014年 6 月19日